2024初安【临考狂背50点】化工安全考点升华(24)
在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对于《化工安全》领域内的各类标准与规范的掌握至关重要。为此,优路教育特别在“临考狂背 50 点”系列中,选取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旨在帮助考生们深入理解并熟记这一重要标准,为考试中的相关题目做好充分准备。
考点 2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20 类)★★★
1.物体打击
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等。
5.触电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驯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
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
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
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粉尘)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口诀:打车械重电溺烫,高坠水火塌冒炮,中毒窒息5类爆
通过本次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临考狂背 50 点”的细致学习,我们相信考生们已经对该标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请考生们继续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利用这些精炼的要点进行巩固与提升。在即将到来的考试中,愿你们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无误解答相关题目,取得理想的成绩。优路教育愿与你们一同见证这一荣耀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