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建筑安全》三色笔记考点解析:事故类别
在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备考之旅中,深入理解并熟练掌握《建筑安全》科目中的核心考点是每位考生都需要完成的任务。事故类别作为其中的一个关键考点,要求考生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能够准确辨识各种危险有害因素。优路教育提供的三色笔记考点解析资料包,通过红色、绿色和蓝色笔记的差异化标记,助力考生高效备考。红色部分表示必须掌握的重要考点,绿色部分揭示易错易混点以减少失分,而蓝色部分则提供记忆技巧以增强记忆效果。对于事故类别这一考点,细致区分和理解每一种事故的定义及其包含的范围,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考点:事故类别(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辨识危险有害因素)
(1)物体打击,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等。
(5)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片帮)以及顶板垮落(冒顶)事故;
(12)透水,指从事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13)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总结而言,通过对《建筑安全》中事故类别这一考点的深入分析,考生能够更加清晰地识别和理解各类事故的特点及其危害,从物体打击到其他伤害的每一个事故类型都需特别关注。掌握这些知识点,不仅能够帮助考生在考试中正确回答问题,更能在未来的工作中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保障建筑安全。优路教育的三色笔记考点解析资料包为考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使备考过程更加高效和有针对性。事故类别作为建筑安全领域中的基础知识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考生需充分利用这一资料,以便在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