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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建筑安全》三色笔记考点解析:事故类别

2024-07-11 16:54
来源:优路教育

在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备考之旅中,深入理解并熟练掌握《建筑安全》科目中的核心考点是每位考生都需要完成的任务。事故类别作为其中的一个关键考点,要求考生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能够准确辨识各种危险有害因素。优路教育提供的三色笔记考点解析资料包,通过红色、绿色和蓝色笔记的差异化标记,助力考生高效备考。红色部分表示必须掌握的重要考点绿色部分揭示易错易混点以减少失分,而蓝色部分则提供记忆技巧以增强记忆效果。对于事故类别这一考点,细致区分和理解每一种事故的定义及其包含的范围,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考点:事故类别(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辨识危险有害因素)

(1)物体打击,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等。

(5)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片帮)以及顶板垮落(冒顶)事故;

(12)透水,指从事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13)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总结而言,通过对《建筑安全》中事故类别这一考点的深入分析,考生能够更加清晰地识别和理解各类事故的特点及其危害,从物体打击到其他伤害的每一个事故类型都需特别关注。掌握这些知识点,不仅能够帮助考生在考试中正确回答问题,更能在未来的工作中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保障建筑安全。优路教育的三色笔记考点解析资料包为考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使备考过程更加高效和有针对性。事故类别作为建筑安全领域中的基础知识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考生需充分利用这一资料,以便在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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