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安全师《其他安全》高频考点:伤亡事故分类
在2024年中级安全师考试的备考之旅中,优路教育特别关注《其他安全》这一科目,尤其是其中关于伤亡事故分类的高频考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一部分内容,我们精心准备了相关学习资料和讲解,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充分理解和掌握这一重要知识点。
考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考频:近五年考察 4 次】
【考点点评】
(1)该考点难度中等,需要准确记忆知识内容才能做对相应题目;考试中主要以案例题的形式进行考察;
(2)主要考核内容:
物体打击 |
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
机械伤害 |
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
高处坠落 |
指在高处作业时发生坠落造成冲击伤害的危险。不包括触电坠落和行驶车辆、起重机坠落的危险 |
触电 |
电击、电伤、雷击,不包括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触电事故的危险 |
淹溺 |
人体落入水中造成伤害的危险,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等的淹溺。 |
火灾 |
由于火灾而引起的烧伤、窒息、中毒等伤害的危险,包括由电气设备故障、雷电等引起的火灾伤害的危险。 |
灼烫 |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 |
车辆伤害 |
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
起重伤害 |
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等。 |
中毒和窒息 |
化学品、有害气体急性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等危险。 |
火药爆炸 |
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
瓦斯爆炸 |
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
锅炉爆炸 |
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锅炉发生压力急剧释放、冲击波和物体(残片)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危险。 |
容器爆炸 |
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作,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 |
其他爆炸 |
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引爆能源(包括电气火花)发生爆炸的危险。 |
坍塌 |
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
冒顶片帮 |
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 |
透水 |
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
放炮 |
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
其他伤害 |
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
(3)记忆提示:口诀:“打车械重电溺烫,高坠水火塌冒炮,中毒窒息5类爆”。
【典型例题 2021-案例三 1】D 公司“泡沫线改造”项目负责人孙某电话通知承包商 F 公司承担项目施工。甲醇罐内液位为 0.8m。D 公司孙某认为,施工中不在储罐本体上进行动火作业,故甲醇罐不需要清罐吹扫。F 公司派人现场勘察确认并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经 F 公司主管技术人员审核批准后发放到作业班组。6 月 10 日,F 公司按规定办理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临时用电作业证、吊装作业证、高处作业证。6 月 11 日 8 时,在没有进行现场动火化验分析的情况下,D 公司就签字批准了甲醇储罐动火作业票。6 月 11 日 9 时 10 分,F 公司 4 名作业人员开始进场作业。6 月 11 日 9 时38 分,F 公司焊工张某在焊接泡沫线短节时甲醇罐发生爆炸,罐顶崩开。
【问题】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判定该起事故类别。
【参考答案】该起事故类别:其他爆炸。
伤亡事故分类是《其他安全》科目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不同类型事故的定义、特征及其处理方法。在安全生产领域,对事故进行准确的分类,对于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考生在优路教育高频考点得指导下能充分理解并掌握这个知识点,为接下来得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打下坚实基础。
资料来源: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题分宝点《其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