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23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确定:8.18-8.28
8月8日,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了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公告,据悉:云南2023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8日—8月28日。具体考试报名相关事宜如下,请考生认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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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须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强化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云南考区报考。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严格核查报名材料,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
二、考试设置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10月28日
上午9:00 -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29日
上午9:00 -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二)考试地点
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
(二)免试条件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见附件1),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五、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时间节点
1.报名时间:8月18日9:00—8月28日17:00;
2.缴费时间:8月18日9:00—8月30日17:00。
(二)报名网址
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
(三)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系统提示选择“云南省”填写报考信息。
1.网上注册
之前从未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的报考人员,须提前完成注册。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过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使用原账号登陆报考。注册流程如下:
(1)在报名登录界面,点击登录按钮下方“新用户注册”,进入报名协议界面,认真阅读并接受报名协议。
(2)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按照要求录入数据,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个人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
(3)报名系统自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4)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此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上传完成不得修改。个人电子照片上传前,要使用“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系统”按要求处理(此软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下载;只有审核工具软件处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识别上传,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已注册考生的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新注册报考人员须按新规提交白底照片)。
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须保管好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以防影响报考及后续流程。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注册的账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省市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和提示信息,确定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后进行信息填报。
(2)报名信息填报,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信息。
(3)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方式,如选择不使用或选择使用后撤回,须进行现场核查,且无法再变更为“使用告知承诺方式”。现场核查部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现场核查地址:昆明市董家湾曙光小区曙光中路1号;现场核查时间:8月18日至8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办公);现场核查业务咨询电话:0871—68363815,考务咨询电话:0871—63632444,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2);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④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
(4)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
信息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核验后即可在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在缴费前务必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所有信息不可修改,已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69号)规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61.00元/每人每科,主观题69.00元/每人每科。
4.准考证打印
10月23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认真阅读和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2.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4.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可根据报名网站弹窗提醒内容,前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申请下载所需的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信息填报后上传。
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云南省区域内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核部门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及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6.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现场核查部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现场核查地址:昆明市董家湾曙光小区曙光中路1号;现场核查时间:8月18日至8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办公);现场核查业务咨询电话:0871—68363815,考务咨询电话:0871—63632444,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2);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④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
7.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无法退还。
六、成绩管理、公示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2023年12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该网站时间为准。
(二)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三)公示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四)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公示期满,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人员自行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左侧“网上考务”栏目中的“证书办理”按钮,选择证书邮寄。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邮寄的,由本人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
七、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考试大纲
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网址:。
九、重要提示
(一)考试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试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网络报名和成绩发布官方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二)做好疫情防控。应试人员应严格按照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应试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应试人员须知,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抄袭。
(五)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六)应试人员参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耳机)等与考试无关的资料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应试人员须提前查看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答题卡作答须知”(),按规定和要求作答,务必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九)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等处理;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务咨询电话:0871—6363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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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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