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题结合】安工《法律法规》固基考点:竞业限制范围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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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1.赵某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公司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赵某取得电焊工特种作业资格证。该公司由于转产进行裁员,与赵某解除了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赵某与该公司权利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应向该公司返还为其支付的专业技术培训费
B.该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前,应组织对赵某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C.赵某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该公司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
D.该公司可以直接单方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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