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分享】2021年安工《法律法规》:单位主要负责人
202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具体报名时间虽然还未发布,但依据往年的考试报名时间安排,今年的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预计将在8月份开始。为了让考生对2021年安工考试内容有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本站结合历年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考试真题总结和整理了202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起学习一下吧。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规定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根据教材第64页解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真题演练
刘某、赵某、黄某、张某四人合伙成立一家金属冶炼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由最大的股东刘某担任,但刘某因生病长期休养,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总经理由赵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黄某担任冶炼车间主任,负责车间日常生产管理;张某担任公司工会主席。根据《安全生产法》,由( )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A.刘某 B.赵某
C.张某 D.黄某
答案:B
以上便是202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考点内容,希望考生们在复习时结合自身学习方法和习惯去记忆和理解知识点,这样才能更好的备考学习。关注优路安全工程师,获取更多考试资讯和内容。